叶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龙泉乡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叶县龙泉乡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叶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叶县龙泉乡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
1.2采购编号:YZC2015-GB-4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叶县龙泉乡;
2.2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2.3质量要求:合格;
2.4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
2.5建设内容: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施工。
2.6标段的划分:本次招标分为十三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 工作内容 | 备注 |
第一标段 | 水泥硬化路工程 | |
第二标段 | 水泥硬化路工程 | |
第三标段 | 水泥硬化路工程 | |
第四标段 | 水泥硬化、砂石路硬化 | |
第五标段 | 平板桥 | |
第六标段 | 平板桥 | |
第七标段 | 地埋管 | |
第八标段 | 地埋线变压器安装工程 | |
第九标段 | 地埋线变压器安装工程 | |
第十标段 | 改良土壤、平整土地、挖沟植树 | |
第十一标段 | 机电井配套 | |
第十二标段 | 打井 | |
第十三标段 | 监理标 |
2.7施工标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监理标招标范围: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修复的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至十标段资格要求(八、九标段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③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投报项目经理须持有相应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无在建工程(书面形式);
⑤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⑥具有
⑦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有效期内)。
3.2、第十一标段:
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ISO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具有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水利部门颁发的配套工程安装业务资质等级证书及绿色环保产品证书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2012年4月1日以来50万元以上的类似竣工业绩(以合同、中标通知书为准);
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潜水泵的生产销售;
③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有效期内)。
3.3、第十二标段:
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水井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税务登记证、项目经理须持有相应专业项目经理证(含临时)、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有效期内)。
③具有2012年4月01日以来50万元以上的类似竣工业绩(以合同、中标通知书为准)
3.4、第十三标段: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④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有效期内)。
3.5、施工标投标人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只能投报二个标段,但最终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有漏报或与事实不符、违反本条骗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被司法机关、建设、水利、交通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问题;以往承担的项目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提供虚假证明的;投标人在
3.8、上述各标段涉及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各标段投标人在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代理人持有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拟派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须持有关证件及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和上述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的(副本)(提供原件:复印件装订成册且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套)于
4.2、招标文件每份500元(不含相关图纸资料),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叶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8236669885
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5886777247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