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2015年第十一届深圳文博会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受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的委托,就利用其财政资金的2015年第十一届深圳文博会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开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名称:2015年第十一届深圳文博会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686-1541B476072Z
采购人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三号
联系人: 冯侠
联系方式: 010-8807037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邮编:10002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10-65004038 传真:010-65930499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bwtc_7cz@163.com
项目联系人:潘红云 牛嘉韵
采购用途:文化活动
项目预算金额:73万元人民币(以市财政局评审中心预算评审结果为准)
包号 | 项目分类 | 项目内容 | 包控制金额 | 提供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一 | 北京代表团展品运输 | 负责北京代表团货品从北京至深圳文博会北京展区间往返双程的装卸和运输 | 13万 | 北京市至深圳会展中心1号馆1B06号展区 | 2015年5月 8日至13日上午北京至深圳; 2015年5月 19日至20日深圳至北京 |
二 | 北京代表团宣传片制作 | 制作片长约15分钟的宣传片,重点介绍北京市在促进文化科技融合、大力扶持对外文化宣传、交流、贸易,不断扩大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增强文化产业竞争力,促进文化发展大繁荣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 15万 | 北京市 | 2015年4月30日前提交专题片成片 |
三 | 北京代表团接待服务 | 展览会期间北京政府代表团、企业代表团在城市间往返交通、深圳城区内交通、食宿等涉及接待服务的规划、设计、实施、管理等服务任务 | 45万 | 深圳市 | 2015年 5月11日至2015年 5月20日 |
注:
1.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前,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复核,如发现投标文件所承诺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在该项目内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复核后递补中标商并进行公示。
2.投标人投标时,应当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缴纳。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缴纳不实的,一经发现,由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专业技术要求:
第一包:(1)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第二包:(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曾承担并完成过形象宣传片或活动专题片拍摄制作。
第三包:(1)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接待服务经历, 有承担政府举办的大型活动类的接待服务工作经验。
(2)具有从事接待服务活动的经营许可。
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有一条不符合,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3月27至2015年4月3日止 (法定节假日除外),
08:30至11:30;13:00至16: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212室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京伦饭店建国饭店中间胡同向北)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买方承担邮费。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并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快递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年4月16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送达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
开标时间:2015年4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105室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资格证明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审查。
资格证明文件名称: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权限内容须至少包含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国际贸易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具体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评标细则。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账 号:1100107940005300566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光华支行
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