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新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许昌县新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许县招政采公字〔2015〕5 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许昌县新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程,招标人为许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预算资金:71.6927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许昌县境内,共分两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许昌县公安局交警中队营房搬迁及改造、许昌县公安局交警支队0.4KV线路建设、许昌县交通岗亭、许昌县新城区交通设施。
二标段:许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城区中队内务建设。
2.3、本工程目标工期: 3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自2012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为准);
3.3、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拟派建造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二标段: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办公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的供应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4.2、报名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4092室(0374—5113089)。
4.3、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
(1)投标报名表(3份)(下载地址:许昌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网http://www.xcxztb.com)。
(2)授权委托书(2份)(下载地址:许昌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网http://www.xcxztb.com)。
(3)一标段: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全权代表身份证等原件及A4复印件2套(盖章有效)。
二标段: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全权代表身份证等原件及A4复印件2套(盖章有效)。
4.4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网www.xcxztb.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许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地址:许昌县新区
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18637463311
2、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许昌市魏文路与天瑞街交叉口向东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782275539
3、监督电话:0374-5113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