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省晋江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晋江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梅岭水厂三期扩建工程二氧化氯消毒系统改造设备及服务采购的招标公告
1、招标编号:WSZC20141204-2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项目:晋江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梅岭水厂三期扩建工程二氧化氯消毒系统改造设备及服务采购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提供原件。
(4)投标人为专业生产二氧化氯发生器的制造商。
(5)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取得省级以上(含)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6)投标人须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10.2。
5、自即日起至2015年4月3日为本公告和招标文件发售的截止时间。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至2015年4月3日于工作时间的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不含图纸),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50元, 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除以上费用外投标人不用另行支付其他投标费用。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4月17日下午2:0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 标 时 间:2015年4月17日下午2:00时(北京时间)。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晋江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四楼408会议室。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泉州市采购招标网(www.qzcgzb.com)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满可拨电话13004898008 进行投诉。
12、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5-68201569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云谷建材市场对面)
邮 编: 362000 传 真: 0595-22553900
联系电话:曾小姐 、庄小姐 电 话: 0595-22555100
电子信箱:qzwscg@163.com 网 址:www.fjqzws.com
保证金确认:陈女士 电 话:18016676503
开户名: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泉州清濛支行
帐 号:7343 1101 8260 000 5562
更多信息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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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