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林县人民法院迁建工程(审判综合楼1、2号楼)监理(项目审批编号:【2015】SLCCJ30)招标公告
上林县人民法院迁建工程(审判综合楼1、2号楼)监理
(项目审批编号:【2015】SLCCJ3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上林县人民法院迁建工程(审判综合楼1、2号楼)监理已由南发改投资【2014】8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上林县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治区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名称:上林县人民法院迁建工程(审判综合楼1、2号楼)监理
2.2 项目审批编号:【2015】SLCCJ30
2.3 工程建设地点:上林县城皇周片区绕城路旁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2.5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987.81㎡;1号楼地上7层建筑面积8180.95㎡,地下1层建筑面积1379.73㎡,2号楼地上1层建筑面积为:427.13㎡,监理费上限价为:56万元人民币。
2.6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开始至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年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4南宁市以外的外地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外地来邕企业资质登记备案表》或经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潜在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于2015 年3月27日至2015年4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双拥路丽景大酒店806室)报名。
4.2凡通过报名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回执携带以下资料到(南宁市双拥路丽景大酒店802室)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注册监理工程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册监理工程的年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2013年度)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原件)、职称证(原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4年6-12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2)、南宁市以外的外地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外地来邕企业资质登记备案表》或经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
(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介绍信和法人委托书原件;
(4)、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被委托人和手持介绍信人必须同一人。
4.3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16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双拥路丽景大酒店808室)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本(不含其它资料费),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栏发布。
上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0771-5229635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林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丰镇城西街1号 地址: 双拥路丽景大酒店801-808室
联系人:温主任 联系人:魏工
电 话:0771-5221746 电话:0771-5672768
招标人:上林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