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升级改造购置、安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朔州市中天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平鲁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办案工作区升级改造购置、安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生产厂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平鲁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升级改造购置、安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
二、预算资金:10.5280万元
三、招标编号:朔中招ZCZB-1503-27
四、采购内容:办案工作区升级改造购置、安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
1、招标范围: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交验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3、交验地点:双方协商确定
五、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
2、生产制造厂商的相关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持有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投标人须有专职的服务机构和良好的信誉度,应在山西省内设有售后服务网点,保证足够的服务能力;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和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3月27日至2015年4月2日(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朔州市人民政府接待处一楼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检察院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朔州市中天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朔州市市府西街市政府院内后楼中天项目部
联系人:朱靖渊
电话:0349—2036679
传真:0349—2034978
邮编:036000
E-mail :sxszzt@sina.com
朔州市中天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