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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学校安全监控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3-28 08:3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学校安全监控设备采购(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说明:

1.招标文件编号:JZCH2015-10

2.招标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学校安全监控设备采购(二次招标)

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

4.质量标准:优良

二、项目招标内容:学校安全监控视频设备及安装;

(具体配备明细及规格、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

预算为人民币玖拾贰万陆仟陆佰叁拾元整(¥926630.00);

 (本项目不接受超出预算的报价。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标的相关产品。

2. 具有吉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

3. 须配备两名及以上具有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培训合格证书的项目技术人员。

4.投标人20122014年度完成过同类项目。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 投标人需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注册登记,务必在网上注册成功之日起10日内(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携带所要求的注册登记相关文件材料,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注册入网审批,审批通过并签署《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协议》后即可参与报名。

7. 投标人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信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完成项目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3投标人近三年(20122014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投标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15327日至42900-1530(北京时间;1130-1300午休;节假日除外);

3.审查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现场审查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须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人民币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人民币计,必须采用有效的支票、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后,经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审批通过后,自行到本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地点及时间安排:

1.投标截止即开标时间:20154171330

2.投标、开标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四楼A402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长春日报、长春晚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4A

联系人:张宏宇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邮政编码:130122

网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

账户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

帐号:7770520109000022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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