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市直中小学所需教学仪器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受采购单位委托,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漯河市市直中小学所需教学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及供货能力,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5]154、159、162号;
二、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相应经营资质,良好商誉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经营教学设备(产品)的独立企业法人,开标时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如法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以上所要求提供证书原件而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存在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三、招标内容:A包,市实验中学教学仪器设备(漯采公开采购[2015] 159号);B包,市实验小学教学仪器设备(漯采公开采购[2015] 162号);C包,漯河小学教学仪器设备(漯采公开采购[2015] 154号)。
(具体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可全部投标,也可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各标段内品目不得再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5年3月24日至2015年3月31日,每天上班期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址: 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7室(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黄山路南段市财政局院内)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资料。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须提交的资料:领取招标资料时须提交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4月10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210会议室
六、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单位开标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中标后须提供带红章的电子文档以供电子备案),副本四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注、密封完好。
(开标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联 系 人:
采购中心联系人:刘先生 冯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62516
八、信息发布情况:本次招标相关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he.hngp.gov.cn)上发布。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向招标机构提出。
九、监督电话:
漯河市财政局 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