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仙居县财政局2015-2016年度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会议的公开招标公告
仙居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仙居县财政局2015-2016年度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会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5年3月24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1号)、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省直机关会议活动管理规定(试行)》(浙委办发〔2013〕8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4〕7号)、《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行[2015]9号)、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台财行发〔2014〕62号)、仙居县财政局《仙居县行政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仙财行〔2014〕21号)等文件要求,受仙居县财政局委托,就2015-2016年度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会议定点场所采购(仙居区域)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具备本项目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仙采招[2015]9号
招标内容:2015-2016年度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会议定点场所采购(仙居区域)。
协议期限: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必须在仙居县境内注册营业;
2、会议定点宾馆饭店应当具备保证会议所需要的住宿房间、会议室、餐厅及相关设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定点饭店政府采购的价格要求:
(一)会议定点场所对会议的收费给予优惠。政府采购控制的价格(房间价格、伙食费、其他费用(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应在《仙居县行政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仙财行发〔2014〕21号)规定的三类会议标准300元/人·天(房价150+伙食费100+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