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头镇各中小学学校功能室配套教学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中山市南头镇各中小学学校功能室配套教学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24 作者: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3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南头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的委托,对中山市南头镇各中小学学校功能室配套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5ZSZHG0093JO。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南头镇各中小学学校功能室配套教学设备采购。
三、采购预算:2,411,640.00 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本次采购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或服务投标报价;
五、项目验收及交付使用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验收并交付使用。
六、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3月24日至2015年3月30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即: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按实际年份提供);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第六部份提供的投标人简介格式如实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即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3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5、近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6、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提供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八、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 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24日至2015年3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
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13日下午14:30~15:00。
3.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4月13日下午15:00。
4. 开标时间: 2015年4月13日下午15:00。
九、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1.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3. 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十、招标文件售价:标书费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十三、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420274839;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0760-88220300,0760-88230132;
传真:0760-88383654;
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邮编:52840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