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农业局30%毒死蜱种子处理微囊悬浮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遂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遂平县农业局委托对遂平县农业局30%毒死蜱种子处理微囊悬浮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提供本国货物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 遂政采招【2015】40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2.1、项目名称:遂平县30%毒死蜱种子处理微囊悬浮剂采购项目
2.2 采购需求: 技术参数:
有效成份:30%毒死蜱;
适用作物:花生;
使用方式:种子处理;
剂型要求:微囊悬浮剂;
包装规格:20瓶/件,400g(ml)/瓶
数量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3 货物名称:30%毒死蜱种子处理微囊悬浮剂: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农药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委托的农药经销商;
3.2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农药;
3.3 投标人该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生产厂家委托的经销商参与投标,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参加遂平县该项目招标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和上述三证加盖生产厂家红色印章的复印件;
《农药登记证》必须是经农业部备案并在花生上登记的30%毒死蜱种子处理微囊悬浮剂。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本项目不接受及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时间: 2015 年 3 月 24日至 2015年 4 月 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
4.2 地点: 遂平县设备厂四楼政府采购中心。
4.3 联系电话:0396-4961063。
4.4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农药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委托的农药经销商;
该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生产厂家委托的经销商参与投标,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参加遂平县该项目招标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和上述三证加盖生产厂家红色印章的复印件;
《农药登记证》必须是经农业部备案并在花生上登记的30%毒死蜱种子处理微囊悬浮剂。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投标使用”等字样,手写无效)。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壹万 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15年 4月 1日
17:30 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缴纳方式: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以转账形式缴纳(否则无效)。
收款单位:遂平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行: 中原银行遂平支行 ;账号:522010029724120(必须备注:交易中心保证金115002)。
投标人须在报名结束前凭银行出具的转账凭单到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开标时将查验保证金缴纳收据)。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 2015 年 4月 17 日 09:0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5 年 4月 17日 09:00 时在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项目咨询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6-4961063
11.监督部门:
遂平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办
遂平县纪委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遂平县农业局 遂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