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大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机构仪器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委托,对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大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机构仪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YZ2015049401076
2.2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大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机构仪器设备采购共分7个包;(投标人按照包号可以参与一个包或多个包的投标,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予以确认,一个包内的所有项目内容为一个整体,在编制投标文件和报价时投标人应按包号对所投包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整体投标、编制文件及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主要用途 | 技术要求 | 使用部门 | 质保期 |
01 | 电子天平 | 1 | 样品称量 | 具体详见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 云南局技术中心 | 两年 |
02 | 可编程多通量匀浆机 | 1 | 样品前处理 | 云南局技术中心 | 两年 | |
03 | 全自动革兰染片仪 | 1 | 样品前处理 | 云南局技术中心 | 两年 | |
04 | 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 1 | 食品用水和饮用水质量安全检测 | 云南局技术中心 | 两年 | |
05 | PD测量头成套件 | 1 | 与QMI综合测试台配套使用,测吸阻 | 云南局技术中心 | 一年 | |
06 | 厌氧微生物培养工作站 | 1 | 微生物检测 | 大理局 | 三年 | |
07 | 均质机 | 1 | 样品前处理 | 大理局 | 三年 |
2.3交货期:01、02、03、05、06、07包为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04包为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2.4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5交货方式:落地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
2.6本次采购03、06、07标包接受进口产品,其余各标包均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备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厂(商)家。
3.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国产产品必须具有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原件;进口产品必须具有产品制造商或其中国区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原件(若上述文件由中国区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可证明其为产品制造商中国区总代理的相关文件)。
3.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强制性认证证书。
3.4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3月24日起至2015年03月30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在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3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50元(含邮费),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及包号(若分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寄送。
4.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04月13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04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多功能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采 购 人: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 址:昆明市滇池路429号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 编:650106
联 系 人:张啸宇、鹿雯
电 话:0871-65342015
传 真:0871-65311009
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