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霞浦县长春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霞浦县长春中心卫生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件编号: ZDZB2015-014(2015霞浦财购计[G-11]号)
2、招标项目内容: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霞浦县长春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合同包1-1、CR | 医疗设备,器械 | 医疗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霞浦县长春中心卫生院 | 0593-8553288 | 福建省 霞浦县 |
合同包1-2、高频摄片机 | 医疗设备,器械 | 医疗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霞浦县长春中心卫生院 | 0593-8553288 | 福建省 霞浦县 |
3、预算资金:83.300000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03-24至2015-04-08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东街中福广场24层B区)
6、联系人: 黄先生、王小姐
7、联系电话: 0591-88231280 传真:0591-88231283
公司网址:http:// www.fjszdzb.com E-mail:fjszdzb@fjszdzb.com
8、投标人资格: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制造商、经销商或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③、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④、投标人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卷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⑤、投标人上一年财务状况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⑥、投标人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⑦、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⑧、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⑨、投标人《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⑩、应提供所投产品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件复印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2)、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重要说明:本项目未办理进口产品审批手续,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注:原装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注:请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到我司购买招标文件。
9、投标截标时间:2015-04-13 15:00(北京时间)
10、 开标时间: 2015-04-13 15: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州东街中福广场24层B区)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00 1890 0070 5251 5459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