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大厦及培训中心物业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大厦及培训中心物业服务公开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项目编号:2015HYZX0320,招标人为长春市国家税务局,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
2.1项目规模:院区占地面积:12000㎡, 建筑面积:30300㎡。
2.2招标范围:提供楼内室内外保洁、保安服务、会议管理服务及收发服务等。
2.3项目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5766号,长春市国家税务局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5 采购预算金额: 200 万元/年。
第二标段:
2.6项目规模:院区占地面积:20000㎡,用地构成为:建筑用地 2500平方米,道路用地 2500平方米,绿化用地15000 平方米。(含果林、菜地)整体建筑面积:5100㎡。
2.7招标范围:提供楼内室内外保洁、保安服务、会议管理服务及收发服务等。
2.8项目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6898 号,长春市税务培训中心
2.9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 年。
2.10 采购预算金额: 94.6580 万元/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3.2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有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物业管理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取得相应的执业(或职业)资格。
第二标段:
3.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3.4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有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物业管理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取得相应的执业(或职业)资格。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参加投标,拒绝市场信誉不良(如不良业绩、社会信誉不良、近年出现安全事故等)的企业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5日至2015年3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报名资料和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4 月 16 日 9:30 分 ,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3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及《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国家税务局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766号
联系人: 吴晓彤
电 话: 0431-8561578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联 系 人:李阳
联系电话:0431-85670001-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