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大雁山风景区卫生清洁项目
鹤山市大雁山风景区卫生清洁项目招标公告
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鹤山市大雁山风景游览管理区的委托,就“鹤山市大雁山风景区卫生清洁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目的、简要技术要求:
1、招标项目名称:鹤山市大雁山风景区卫生清洁项目招标(招标编号:HS15064G11)。
2、目的:将确定中标供应商,为鹤山市大雁山风景区卫生清洁服务。
3、简要技术要求:鹤山市大雁山风景区卫生清洁项目。本期服务有效期为40个月,从合同签订生效且提供服务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轮服务期限内,鹤山市大雁山风景区卫生清洁服务由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提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2、投标人应当已在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完成有关市容环境卫生营运登记备案;
3、投标人应当具有环卫保洁服务能力,能应付日常和应急环卫保洁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5年3月25日至2015年3月31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25日至2015年4月2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政府采购部)。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以转帐或电汇的方式向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号:103302516010005113)。
五、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已在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完成有关市容环境卫生营运登记备案的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中心核对。我中心在核对后会收取前三项的复印件和第4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15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3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4月15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3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七、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612号
招标项目联系人:唐小姐/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0750-8202665/0750-8810930
传 真:0750-8202667/0750-8995861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广东省江门市鹤山永安支行
账 号:44001670739053001154
(注:投标保证金不能以个人账户汇入)
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