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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平顶山市德馨苑公共租赁住宅小区火灾自动报警室外工程”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3-25 09:5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平顶山市德馨苑公共租赁住宅小区火灾自动报警室外工程”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德馨苑公共租赁住宅小区火灾自动报警室外工程已由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平发改审服【2012】9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资金全部来自财政拨款,且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德馨苑公共租赁住宅小区火灾自动报警室外工程

政府采购编号:PZC2015-1533Ag-47866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春华路以西,夏耘路以东,复兴路以北,滍水路以南区域。

规模:平顶山市德馨苑公共租赁住宅小区火灾自动报警室外工程,包括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主机1套,消防广播及控制柜1套,消防对讲电话总机1台,备用电源及电池主机(柜)1套,自动报警系统调试14个。管沟土方、管道包封、土方回填、弱电井、配管及控制电缆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估算价:约256万元

招标范围:德馨苑公共租赁住宅小区火灾自动报警室外工程施工图纸及清单所涵盖的合部内容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012年至今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合同额在200万或以上的消防工程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14年10月、11月、12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且能在社保机构官方网站上可查询。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根据平建【2011】137号文的规定,外省、市企业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进平备案介绍信。

3.3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326日至20154117:30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如为授权委托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似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外地企业需进平备案介绍信、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以上资料带原件,留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具体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项目经理提供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仅报名时需要,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重复提供,且不作为评标依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平顶山市行政审批中心七楼)。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报名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8375197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天湖苑东区1号楼单元301室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0375-2196810    1332375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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