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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3-25 09:5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东采公〔2015〕124号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概况
  1. 物业地址: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以下简称“南城地税”)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宏北路。
  2. 物业建筑情况:

税局由主楼、副楼两个单项工程组成。

占地面积:约8405.56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约7660平方米

其中:

主楼建筑面积:约5422平方米

副楼建筑面积:约2238平方米

建筑层数:主楼:6层 ;

          副楼:4

机动车停车数量:

其中地面停车位:100

  • 物业管理总体要求
  1. 南城地税办公楼是政府重要的办公及会议场所,对安全性、保密性、规范性要求严格,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按按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管理标准评价得分不得低于90分。
  2. 采购人对中标人组建的南城地税办公楼管理机构进行业务归口管理。
  3. 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4. 中标人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有上岗资格证。
  5. 中标人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一些公众岗位录用人员体形、身高要有规定。要求中标人遵守国家及东莞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物业员工执行8小时工作制度,物管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中标方各类工作人员的日常食宿由中标方承担,采购人不提供食宿。
  6. 中标人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7. 由于中标人管理不到位,导致采购人财产损坏的,中标人赔偿相应的维修费;导致采购人财产丢失的,中标人按照该财产的原价格赔偿。
  8. 中标单位必须配足管理与服务人员。
    1. 采购人对一些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及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2. 中标人必须派工程技术人员师专门负责维护工作。工作人员的日常食宿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提供食宿。在工作时间常驻地税办公大楼,并严格按照南城税务分局的作息时间上下班,负责专职维护工作,若有特殊情况离开,必须向采购人综合股负责人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技术人员下班时间维护的,该技术人员不能拒绝。
    3. 采购人在签定合同期间的所有财产的安全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如人为事故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及丢失等);中标物业管理公司全体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健康状况由中标单位负责;
    4. 要求中标物业公司配备人员,总人数不少于17人。其中:
      1. 驻项目行政管理专员不少于1人;每月工资不低于3150元/月有(不含社保费、福利费等),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45岁,男身高1.65米以上、女身高1.58米以上,形象好,有较强责任心和沟通协调能力,从事物业管理工作5年以上,持物业上岗证;
      2. 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每月工资不低于3100元/月有(不含社保费、福利费等),项目负责人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验,精通强电、弱电,熟悉机电设备管理,持电工证;
      3. 保安人员不少于10人(男,30-45岁,身高1.65米以上),8小时工作制,每月工资不低于2200元/月(不含社保费、福利费等),其中保安队长工资不低于2500元/月(不含社保费、福利费等)。保安队长要求:中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从事政府机关物业保安管理工作3年以上。协助采购人分管安全防范、消防及车辆管理、税收活动协助、小量物件搬运工作;
      4. 清洁人员不少于3人(50岁以下),每月工资不低于2000元/月有(不含社保费、福利费等)。清洁班长须具备2年以上清洁管理工作经验;
      5. 绿化人员不少于1人(45岁以下),每月工资不低于2300元/月有(不含社保费、福利费等)。从事绿化工作经验3年以上。
  9. 托管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含设备)的维修,在维护过程中所需的材料费、配件费、设备费清单应在修理前交采购人确认,并只收取成本费,其价格应事前由采购人相关人员认可。采购人有权对采购产品进行询价,价格不得高于同类、同品牌产品即时的正常市场价,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该项报价。工程款及材料款每季度支付一次。维护费用同样按季度支付。
    1. 下列相关维护保养材料购置及其费用由中标物业公司负责:(1)卫生洁具及其配件;(2)卫生纸和擦手纸(限维达、清风、洁柔)、洗手液(蓝月亮、威露士、滴露)、消毒液(威露士、滴露、立白)、洗洁精(威露士、滴露、立白)、洁厕剂(威露士、滴露、立白)、芳香球(威露士、滴露、立白)等等。(3)以下维修或翻新材料及费用:地面、墙面面积小于10平方米(含)或500元(含)以下的维修或翻新,
    2. 所有委托管理项目中所需用具、材料、工具(含保安队传呼设备、工程工具)由中标物业公司自行解决。
    3. 其他设施设备的说明:物业内岗亭、道闸、设备设施及专用工具除以上设施设备外,投标单位在标书中为管理需要添置的设施设备视为投标单位投资,中标后必须实施。
    4. 消防管道、空调管道、机电设备、防雷震及基础等金属构件的除锈和刷漆须及时,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
    5. 管辖范围内公共卫生间的卫生用品(含日常纸巾、擦手纸、洗手液、除臭之类、清污器具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10. 楼宇设备维护资质要求
    1. 南城地税建筑物的设备(电动伸缩门、安防系统、高低压配电系统)在维保期内的暂不由物业公司管理,维保到期后,费用另行商定。因此投标人仍需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如无以下资质的,须将相关内容另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投标文件中应附受托单位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与受托单位授权证明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 电梯:电梯安装维修资质 一类;
      2. 消防: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
      3. 空调:维修二级;
      4. 配电:《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3级或以上资质;
    2. 外包给第三方的项目,须由中标方提出申请以及提供第三方的资质经采购人同意方可外包。
  11.   中标单位必须每个季度提供财务等相关报表供采购人备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未受到过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投标人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3月25日 09:00 至 2015年04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财富广场B座13A层13A08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2)已注册备案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未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注册一般需要三个工作日审批,请各供应商注意安排注册时间。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件的原件(现场检查、登记完后退回):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扫描的电子文档(以PDF文件格式)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3月2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4月15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三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9-233281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鸿福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吴先生;0769-228875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小姐;0769-23328188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财富广场B座13A层13A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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