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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鼓楼区地方税务局食堂承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3-25 10:1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鼓楼区地方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关于福州市鼓楼区地方税务局食堂承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关于福州市鼓楼区地方税务局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RWZFCG-2015-017-1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合同包1

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地方税务局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服务年限:1年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3月25日 08:30 至 2015年04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纸质、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4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4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⑤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投标人须具备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须承诺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详见招标文件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鼓楼区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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