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管理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3-25 10:2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奉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管理项目的采购公告(重发)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5-03-25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奉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至报名截止时间因有效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故延长报名期限,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FHZFCG(2015)010X-1 |
二、项目概况: | 会议服务及卫生保洁(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备物业管理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独立法人企业; 3、供应商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四、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5年04月13日16时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5年4月13日16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到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南山路151号五楼)报名。(采购文件可在附件下载) 2、报名时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的以上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以非现金方式交纳,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奉化市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在2015年4月13日16时前须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汇款信息或转账支票中注明项目名称。 |
六、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04月15日09时00分 |
七、投标地点: | 奉化市南山路151号5楼 |
八、开标时间: | 2015年04月15日09时00分 |
九、开标地点: | 奉化市南山路151号5楼 |
十、其他事项: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及“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fhggzy.gov.cn/”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www.fhggzy.gov.cn |
采购机构: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574-88589815 传真: 联系地址:奉化市南山路151号5楼 采购单位: 奉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钱先生/0574-88645362/市长汀路38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