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及出入境控申接待大厅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鄢陵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及出入境控申接待大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鄢陵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鄢陵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及出入境控申接待大厅工程;
2.2招标编号:YLZFCG201503031-G;
2.3项目概况:一标段为土建、安装、绿化。二标段为地上一层建筑面积约297㎡。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计划工期:一标段 50 日历天;二标段 3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
二标段: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出入境控申接待大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园林绿化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其他在建项目。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其他在建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一份。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内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以上证件报名时要求提供原件,同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5.1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5日—2015年3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5.2 报名地址: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翠柳路南段县委党校会议中心4楼报名,联系电话:0374-7332167)。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售标书时间:2015年3月25日—2015年3月31日;
售标书地点: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标书售价:每标段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站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鄢陵县公安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8399013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于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385019 18339023978
传 真:0371-6331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