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311省道升级改造项目市政配套工程等施工监理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原阳县311省道升级改造项目市政配套工程等三项目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由原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原发改(2014)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原阳县311省道升级改造项目市政配套工程等三项目施工及监理项目
2.2、招标编号:原交建2015GB12号
2.3、建设地点:原阳县境内
2.4、资金来源:县财政预算内资金
2.5、总投资:约8560万元
2.7、工 期: 240日历天/标段,监理标段同施工工期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招标范围:施工标段: 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监理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2.10、标段划分:
一标段:311省道(2号路——西关排桥)升级改造项目市政配套工程,道路长度4312.09米,东起2号路,西至西关排桥,道路红线为60米,在24.5米机动车道两侧各新增4米机非隔离带、5米非机动车道及8.75米绿化带(内含2米宽园路式人行道);
二标段:311省道(西关排桥——西二环)升级改造项目市政配套工程,道路长度3102.68米,机动车道宽24.5米,机非隔离带宽8米,非机动车道宽10米,人行道宽17.5米,总宽度60米;
三标段:原阳县北一环(农行大道——原新路)污、雨水及暗涵工程,道路长度2082.47米,排水暗涵362.35米;
四标段:原阳县311省道升级改造项目市政配套工程等三项目的监理。
3、投标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一至三标段施工资质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7、四标段监理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每个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且只允许中1个标段;同时中2个或2个以上标段的,由第一中标候选人选择标段金额大的一个标段为中标标段;
3.10、中标单位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一致,并且每周在施工现场工作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少于五个工作日或不到场的,招标人将与中标单位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其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没有领取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投标人及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请于2015年3月23日至2015年3月27日,上午8 :30 时至 11 : 30时,下午 14 :3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图纸500元,监理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9:30整,地点为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原阳县黄河大道中段政府综合办公楼东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3--75857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丰产路36号豫煤商务302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612959 1322307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