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3-24 14:0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15年3月24日 |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ZH-2015-004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第五医院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塔南路4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章瑞 0311-8525395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振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52号南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8606328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A标段:移动DR一台;B标段:胃镜治疗镜1条;C标段:呼沫二氧化碳监护仪一台;D标段:利普刀一台。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供货期:接到供货通知后 30 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凡满足上述采购内容及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或经授权的产品经销代理商均可报名。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生产厂家或经销商;(2)如为生产厂家参加投标的,国家政策规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代理商参加投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针对本项目制造厂家或总代理授权书;(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报名携带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供应商资格中所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携带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注:证件不全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5年 3 月24 日起至2015年 4 月 13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52号南三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A标段500元人民币;B标段500元人民币; C标段300元人民币;D 标段3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4 月 13 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 4月 13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52号南三楼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张心尚 联系方式:0311- 86063286 13833129373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备注:本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石家庄市财政局采购处投诉电话:0311-86688596,严格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