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江干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杭州市江干区城市管理局东湖路等2条道路综合养护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杭州市江干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杭州市江干区城市管理局东湖路等2条道路综合养护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5年3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江干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杭州市江干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就东湖路等2条道路综合养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GCG2015-GK-9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号 | 项目名称 | 道路名称 | 起止点 | 预算金额(万元/年) | 预算总额(万元/年) | 备注说明 | ||
市政养护 | 雨水管网养护 | 道路环卫保洁 | ||||||
1 | 东湖路等2条道路综合养护服务项目 | 东湖路 | 之江东路~九沙大道 | 28.44 | 6.09 | 134.26 | 168.79 | 主要养护内容:道路市政养护、雨水管网养护、道路保洁、巡查、维护、垃圾外运处置等 |
九沙大道 | 九沙大道立交北口~八堡路 | 11.59 | 3.40 | 35.70 | 50.69 | |||
预算合计:219.48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项目要求)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凡有经验和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第十九条规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标准。
(3)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以上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联合体各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30
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82号窗口
标书售价(元):免费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江干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室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江干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室
九、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市江干区会计结算中心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江城支行
银行账号:76708100000125-1480
十、其他事项: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公告附件内下载,需加盖公章)
(三)法人授权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商报名表(原件:此表在本公告附件内下载,需加盖公章)
(五)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资质材料(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江干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江干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1室
联系人:张剑静
联系电话:87654117
传真:87654117
附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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