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中医院阳光用药及抗菌药物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中医院阳光用药及抗菌药物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5年3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中医院委托,就阳光用药及抗菌药物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HC-(采)2015307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六、投标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八、开标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5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银行账号:371466960001
十、其他事项: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2、投标人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具有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的2014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4、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6、《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7、近两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8、已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9、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传真:0572-204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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