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乐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筑安装工程(XKZC2015(GL)-G013)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乐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发改投资【2015】14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乐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平乐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筑安装工程;
建设地点:平乐县;
计划工期:2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A标段:平乐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筑安装工程,B标段:平乐县源头镇源头片饮水安全工程建筑安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施家园路龙隐园Ⅰ区B-5栋)报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检员上岗证,施工员上岗证,上述五大员身份证,投标人缴纳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委托代理时)及上述五大员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凭证,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无须押证的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施家园路龙隐园Ⅰ区B-5栋)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9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施家园路龙隐园Ⅰ区B-4栋)。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_(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桂林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乐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乐县安良街42号 地 址:桂林市施家园路龙隐园Ⅰ区B-4栋
邮 编:542400 邮 编:541004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0773-7898256 电 话:0773-5856321
传 真:0773-5856818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