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国际学院文科教学实验组团施工监理招标延期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社会[2014]6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大学,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大学国际学院文科教学实验组团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郑州市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内;
2.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33148㎡(含地下车库约为6225㎡,顶部净空大于
2.4合同估算价:建安投资约12000万元人民币;
2.5标段划分:仅划分一个监理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7工期目标:540日历天;
2.8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企业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派项目总监2011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完成过纯仿古建筑歇山屋面、庑殿屋面、悬山屋面面积500㎡及以上,且2011年1月1日以来完成20000㎡以上框架或框剪结构的公共建筑不少于1项。
3.2近三年(2011年度-201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3.4投标人应通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以先递交报名的为有效投标人;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延期通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延期公告发布之日起-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职称证书;企业和项目总监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纯仿古建筑歇山屋面、庑殿屋面、悬山屋面工程的屋顶平面施工图、相应的立面图、剖面图);2011-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上述提及的所有证件(包含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材料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清晰完整、并将相关资料涉及的变更、延期等内容一并复印,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 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大学
地 址:开封市明伦街85号
联 系 人:
电 话:0371-22196418、0371-86532659
传 真:0371-221964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联 系 人:
电 话:0371-63976562、15286815859
传 真:0371-63976562
电子邮件:junxun14@163.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账 号:7583719026998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