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区道路标线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天长市区道路标线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TCZBCG-201500020
采购人: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人:赵树勇
联系电话:13805506486
代理机构:安徽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天康大道北侧天天玩商务楼西栋五楼
联系人:查士平
联系电话:0550-7306869、18755093216
安徽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天长市市区道路标线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
天长市区道路,属零散工程,标线面积约50000平方米,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2、道路交通标线技术要求
(一)材料要求
(1)路面标线所用的材料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的规定,并按照采购人要求选用热熔标线涂料,能满足在沥青、混凝土路面上耐久使用的要求,且均应由合适的施工机械与之配套,并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3-2009)、《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 16311-2009)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施工验收。
(2)热熔型涂料用下涂剂(底油)品质应符合下表要求。
颜色 | 固体含量(%) | 涂面量(g/m2) | 干燥时间(min) |
无色透明或琥珀液体 | 30+5 | 150-200 | ≤5 |
(3)玻璃珠的品质要求应符合《路面标线用玻璃珠》(JT/T446-2001)第4、5条的规定。
反光标线用玻璃珠应符合下表:
项 目 | 指 标 | |
玻璃珠状态 | 粒状或松散团体,清洁无杂物 | |
比重(g/cm3)(在23±2) | 2.4~2.6 | |
粒 径 | 标准筛筛号(目) | 筛余物(%) |
30 | 0 | |
30~50 | 40~90 | |
100 | 95~100 |
(二)、路面标线施工要求
(1)设置标线的路面表面应清洁干燥,无松散颗粒、灰尘、沥青、油污或其他有害物质。
(2)在水泥路面或旧的沥青路面施加标线需要先完全清除老旧标线,后使用机械吹扫路面并喷涂热熔底油下涂剂,按试验决定的间隔时间喷涂热熔涂料,以提高其粘结力。
(3)为了确保标线涂料和路面材料完全相适应,底油的类型和用量应经采购人批准。
(4)标线的颜色为白色、黄色、蓝色、橙色等,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的要求,并按采购人同意的方法施工。
(5)标线宽度、虚线长及间隔、点线长及间隔、双标线的间隔,应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3-2009)规定漆划。
(6)特殊标线的图案、标记,如箭头及字母等得尺寸应按图纸要求和《道路箭头标志和标线》(GB 5768.3-2009)规定办理。
(7)所有标线应具有顺直、平顺、光洁、均匀及精美外观;湿膜厚度符合要求,并经采购人同意。否则,应由承包人予以更正,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8)有缺陷的、施工不当、尺寸不正确或位置错误的标线均应清除,路面应修补,材料应更换,并经采购人同意,其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9)涂料在容器内加热时,温度应控制在涂料生产商的使用说明书规定值内,不得超过最高限制温度。烃树脂材料,保持在熔融状态的时间不大于6h;树胶树脂类材料,保持在熔融状态的时间不大于4h。
(10)涂料喷涂于路面时的温度,应符合涂料生产商提供的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11)喷涂施工应按采购人避开交通高峰时段进行,雨天、尘埃大、风大、温度低于10℃时应暂时停止施工。
(12)玻璃珠的撒布应经试验并获采购人批准方可实施。撒布玻璃珠应在涂料喷涂厚立即进行,以0.3kg/㎡的用量加压撒布在所有标线上。
(13)喷涂标线时,应有交通安全措施,设置适当警告标志,阻止车辆及行人在作业区内通行,防止将涂料带出或形成车辙,直至标线充分干燥。
(14)质量要求:水泥路面标线厚度不低于1.5mm;沥青路面标线厚度不低于1.8mm,水泥路面10个月内标线完好率保持80%以上,沥青路面18个月内标线完好率保持80%以上。
3、标段划分
1个标段。
4、合同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15年12月31日止。
5、承包方式
本工程承包方式为依据招标范围,由中标单位实行施工专业承包,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等的方式实施施工。投标单位中标以后不得再分包。
6、履约保证金要求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交10%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7、付款方式
每个季度组织一次质量验收和工程量确认,符合质量要求,按实际工程量计价,付款50%,其余余款质保期内符合要求后付清。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是中国国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的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2)项目负责人必须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投标人2010年3月31日至2015年3月31日至少承建过一个单项工程在5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标线工程类似业绩。
(4)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组织施工队伍、施工机械和专业技术人员进驻天长市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随时进行施工。
(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报价设置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伍元/平方米(¥35元/平方米)。
投标人的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3)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4)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包括综合单价包括所有的人工费、材料费(包括材料的包装、装卸、运输、及保管费用等)、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检测费、风险费用、措施费、规费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结算时,以所报的产品综合单价×相应的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2、招标代理费及交易服务费
中标人需支付招标代理费人民币10000元,支付给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2000元。以上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投标人在报价时需考虑此部分费用。
3、投标文件的组成及密封
3.1投标文件组成:
(一)资格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6)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造师有效身份证;
(7)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2010年3月31日至2015年3月31日至少承建过一个单项工程在5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标线工程类似业绩
必须提供下列第一项或第二项材料:
一、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
或 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的时间都必须为2010年3月31日至2015年3月31日内。
(10)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投标报价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2)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2原件组成(按文件要求携带至现场):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7)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建造师有效身份证原件;
(8)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9)投标人类似业绩材料原件;
(10)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原件均可)。
3.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的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除按招标文件中规定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外,其余部分每页均需加盖投标人印章。
3.4投标文件的密封:
①资格证明材料(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于资格证明档案袋内;
投标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于报价文件档案袋内。
②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在封面上标明袋内材料名称、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及“于2015年4月9日15:00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否则,该投标文件可能将被拒绝。
3.5原件的密封:
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为委托代理,则改为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原件由投标人手持,开标现场查验确认;
②除上述第①项(身份证)外的第3.2条所有原件必须单独密封于另一档案袋,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未密封或未按时递交的都将被拒收。
4、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查士平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5 年4月9日14:30分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5 年4月9日15:00分
地 点: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投标人在递交标书前,请将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在开标现场交纳给代理机构,否则不予接受标书(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2015 年3月25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至下述邮箱:ahyxgczx@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于2015年3月26日17时后在天长市招标采购网(www.tczbcg.com)上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四、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上述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4月9日15时00分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户,不接收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开标时由天长市招标局监督人员向评委提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表,由评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审查确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保证金转入下列账户之一:
收款单位: 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天长三圣支行
账 号:1313202038000052511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天长市区道路标线工程采购”投标保证金。
各潜在的投标人在递交保证金时请慎重考虑,凡缴纳保证金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会议、不递交投标文件,将视为干扰招投标秩序的不诚信行为,保证金将予以没收,且一年内不得参与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招投标活动。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多退少补)。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定采购合同后无息退还。
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
五、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由招标采购管理局监督人员宣布开标纪律;
2、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监督部门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情况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进行验证确认;
4、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将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及原件报送至评标室,交于评委拆封评审;
5、宣读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名称,由主持人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密封函,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其他主要内容,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报送至评标室;
6、宣布中标候选人情况;
代理机构要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成交原则
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成。
2、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及原件进行审验,审验不合格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3、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各投标人资格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后,推荐经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最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将由采购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如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则由采购人宣布招标失败。
4、定标: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3天后,若采购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采购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方可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5、该项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投标人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6、投标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废标处理:
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3、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4、投标文件中重要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人改变或遗漏清单中材料品种、数量的;
7、投标函总报价与投标报价表总报价不一致的;
8、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
9、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技术参数等重要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0、本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
投标报价修正方法:数量与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并修正总价;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按上述方法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后的总价作为评标的依据,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报价前应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附加要求。
2、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生产厂家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现场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本次招标文件中对生产厂家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据。原评标委员会改为谈判小组,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谈判,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生产厂家。参加投标的生产厂家,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4、当中标人因弄虚作假不能确定为生产厂家或不能履行合同,货物供应未能按原计划进场,延误时间超过48小时或货物因规格、质量达不到招标要求标准而导致退货机率太大而影响进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5、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全部完成,经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材料采购合同(部分)
采购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货方(报价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1、使用货物工程概况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供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物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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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款:大写: 小写: |
3、验收:
(1)货物按要求运到指定地点安装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必须达到国家验收 合格 标准,对不符合规定的规格及质量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
4. 工程价款的支付
(1) 工程预付款:不预付。
(2) 工程款支付:每个季度组织一次质量验收和工程量确认,符合质量要求,按实际工程量计价,付款50%,其余余款质保期内符合要求后付清。
5 合同价款及调整
(1)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确定
(2) 结算价=实际工程量×中标综合单价。
6、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附:投标书组成(格式文本)
1、封面
一、投标文件一(资格证明文件)
正本或副本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一)
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6)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造师有效身份证;
(7)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2010年3月31日至2015年3月31日至少承建过一个单项工程在5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标线工程类似业绩;
必须提供下列第一项或第二项材料:
一、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
或 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的时间都必须为2010年3月31日至2015年3月31日内。
(10)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_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 ”(项目名称、编号)招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
年 月 日
二、投标文件二(投标报价文件)
注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报价文件
(投标文件二)
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2)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1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2
报价函
致: 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我公司己经认真阅读《天长市区道路标线工程采购项目公开采购文件,决定参加报价。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与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为本工程负责人,保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组织施工队伍、施工机械和专业技术人员长期进驻天长市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随时进行施工。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天长市区道路标线工程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进行确认。 采购人: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人:赵树勇 联系电话:13805506486 (单位盖章) 2015年03月19日 |
我单位对本文件进行确认。 代理机构:安徽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查士平 联系电话:0550-7306869、18755093216 (单位盖章) 2015年03月19日 |
我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经 管 人: (单位盖章) 2015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