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北任社区消防及通风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平原县北任社区住宅楼工程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原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及通风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原县城北
2.2 招标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4.6万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楼9栋,框剪结构,地上11层,地下车库2.2万平方米;多层住宅楼14栋,砖混结构,地上6层。
2.3 计划工期: 57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消防通风工程。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2.6项目编号:0677-ZCG150331-192/Z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有类似工程业绩(具有地下车库及十一层住宅楼以上工程业绩,且质量合格)。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2012年以来承担过类似消防工程和通风工程施工,在以往的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
4. 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单位基本账户许可证(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3)经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副本)(4)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经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法定代表人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7)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8)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10)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近三个月保险金缴费证明(须由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盖章,否则无效)(11)平原县有建设项目的投标人须持有平原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开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履行保修责任情况证明。在平原县无建设项目的投标人须持有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开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履行保修责任情况证明。(12)须携带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13)外省投标人需提供进鲁企业登记备案证明。
4.2 报名时以上证件必须齐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4月9日上午9:30,地点为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原县城市建设指挥部
地 址:山东省平原县
联系人:刘峰 联系电话:15806877077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人:荣垂信 吕永伟 联系电话:13561218626 0635-2928809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