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农业局小猪饲料采购询价函
作者: 发布于:2015-03-23 08:1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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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采购办公室批准,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芦溪县农业局的委托,对下列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询价项目:小猪饲料(详见附件)
品名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小猪饲料 | 国雄牌(1号料) | 50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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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大写):???????????????????????????????????? (¥:????????? ) |
售后服务:按国家规定,实行“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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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二、本次询价项目采购一次性报价;(最终发票结算价)
四、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询价供应商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等(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请将设备目录产品的报价单填写完整后及有关资料于2015年3月27日上午9:30之前密封至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田心阁信用联社二楼)。凡是以邮寄方式参加的询价文件须单独封装,并标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能以邮寄专用袋为询价文件的密封袋,且邮寄面单上也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七、联系电话:采购单位:0799-7582279
???????????? ?县采购办:0799-7583823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9-7588138
? ??????????????????????????????????????????????????2015年3月20日
询价供应商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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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二、全面履行询价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三、我方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贵方。
四、我方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贵方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五、我方如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自愿接受解除供应商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所提供的中标货物的价格高于同期同质的市场价。
2、不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提供虚假发票。
4、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
5、违反承诺书其他规定。
八、我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对产品的要求。
九、本承诺书经我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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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法定人: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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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农业局猪饲料采购要求
(标准化猪场国雄1号小猪料)
1.因采购单位工作需要,需采购国雄饲料1号料,适应于标准化猪场小猪喂养,每包40 kg。
2.商品应由正规厂家生产,三年内无企业产品质量生产不良记录;供应单位为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经营者,并能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3. 供应单位需提供同批次饲料产品检测合格报告,采购饲料符合国家相应猪饲料质量及卫生标准,不得含违法添加物,确保产品质量;如饲料出现霉变、漏包等现象,供方需负责免费退、换货。
4.供货单位需有足够的货源,能在合同签订日起7日内供货并到货芦溪县上埠镇山口岩天井冲(芦溪县山口岩元亨农场),货到验收后供方开具正式发票,采购方付款。
所有商品到货前供应单位应与采购单位及时联系。供应单位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及时响应采购单位提出的相关要求。若所供货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单位保证进行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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