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国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特殊教育实验学校康复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吉林特殊教育实验学校康复中心改造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GXZB—CG150323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特殊教育实验学校康复中心改造工程,已由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施工,招标人为吉林特殊教育实验学校,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内容:对吉林特殊教育实验学校康复中心改造(规模及金额见招标文件)。
2.2 工程地点:吉林市越山路97号
2.3 计划工期: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规范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过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设工程小型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埠施工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按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执行。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施工投标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3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壹万元投标保证金。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六、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吉林市财政局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特殊教育实验学校
地 址:吉林市越山路97号
联系人:蔺守礼 电话: 0432-6601336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国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长江街44-8号
联系人:刘影 电话:0432-66592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