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电池柜项目采购公告
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电池、电池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电池、电池柜采购
包件1:南码头、金桥分控机房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包件2:基层派出所蓄电池,电池柜,底座,配电改造
2、项目编号:JQCGZB2014-172;采购编号:14-35129
3、招标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清单及技术需求
4、项目时间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采购清单及技术需求”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相应业务范围的供应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在本市有固定的独立技术服务机构,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4、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人将通过司法检察机关予以核实);
5、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6、供应商须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
6.1、包件1:
(1)、制造原厂或者原厂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原厂唯一授权;
(2)、电池制造原厂注册资金大于1000万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大于100万人民币;
(3)、制造厂商必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和ISO14001环境管理双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关证件;
6.2、包件2:
(1)、电池生产厂家的IS09001:2008认证
(2)、CE认证;
(3)、UL认证;
(4)、ISO14000 环境认证;
(5)、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及环境保护部颁发的《铅酸电池行业准入条件》;
(6)、泰尔认证;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
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5年3月23日至3月27日,上午9:30时至下午16:00时,持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至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5幢303室参加本项目报名。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投标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
五、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符合“本公告第二条合格的投标人须具备条件”的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3月23日至3月27日,上午9:30时至下午16:00时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5幢303室)
七、招标答疑会时间:如有,另行书面通知
招标答疑会地点: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5幢303室
八、领取补充招标文件时间:另行安排(如有)
领取补充招标文件地点: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5幢303室
(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投标人)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13日 下午 13时 30分整止
递交地点: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5幢303室
十、开标会时间:2015年4月13日 下午13时 30分整
开标会地点: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5幢303室
十一、本公告发布媒体:上海政府采购网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代理机构: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浦东新区丁香路655号 地 址: 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5幢303室
联 系 人:陆老师 联系 人:张 良
电 话:021-22045481 电 话: 13901716187
如果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涉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有疑问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询问或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