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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向阳乡卫生院关于南安市向阳乡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3-20 08:5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南安市向阳乡卫生院(采购人)的委托对南安市向阳乡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QZJL201501013

  2、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服务及交货期:详见“南安市向阳乡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采购一览表”。

  本次采购最高采购限价为人民币伍拾柒万玖仟元整(¥:579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为经销商或生产厂商的,都应取得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提供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4)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即日起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或邮寄)《招标文件》,或上网下载(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每份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30元。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4月9日15:0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15年4月9日15:00时(北京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8、报名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9、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苏女士 13489508628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项目已办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手续,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1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http://cz.fjzfcg.gov.cn/或http://zfcg.fjqz.gov.cn/或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E-mail: qzjlzbdl@163.com   邮  编:362000   

  联系人:小张、小林    电  话:(0595)22795666  传  真:(0595)22512088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2301012830009195

  收款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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