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锦湖家园D区二期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山东乐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饶县孙武路126号
项目编号:GRZCGK 2015-042#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广饶县乐安大街565号
工程名称:广饶县锦湖家园D区二期智能化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计划投资:计划投资约10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地点:广饶锦湖家园D区二期
二、项目招标要求:
1、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4、参与投标的企业需提供主要设备(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矩阵、道闸系统)生产厂家产品检测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将对报名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有关规定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招标人在招标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广饶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3月20日至2015年03月26日进入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r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4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到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服务台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不接受现场报名)。
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主要设备(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矩阵、道闸系统)生产厂家产品检测报告、东营市外埠企业须提供2014或2015年度建筑企业资质验证证明、省外企业须提供入鲁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未办理广饶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rggzyjy.gov.cn)查看通知公告栏中“广饶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征集公告”,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从网上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请于2015年03月20日至2015年03月26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4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除外)到广饶县乐安大街乐安大厦西辅楼三楼服务台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工本费:每份人民币150元/本,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04月13日14:00时,在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0546-6449591 7720808
监管单位:广饶县审计局、广饶县财政局、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广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广饶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报名监管电话:0546-6923181 6457704
技术指导电话:18265461772(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滕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