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县双桥镇下渌村、杨李村、伊岭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鸣县双桥镇下渌村、杨李村、伊岭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以桂财建〔2014〕27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武鸣县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A标段:武鸣县双桥镇下渌村;B标段:武鸣县双桥镇杨李村;C标段:武鸣县双桥镇伊岭村。
建设规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 元):A标段:约167万元;B标段:约238万元;C标段:255万元
要求工期:各标段均为: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工程
招标偏号:WMCG2015-003A
标段划分:A分标:武鸣县双桥镇下渌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B分标:武鸣县双桥镇杨李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C分标:武鸣县双桥镇伊岭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 1个标段。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4南宁市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经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后文简称“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
4.投标报名
4.1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及有效的年度安全培训合格证(原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4年6-12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原件)。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2)、拟投入项目经理无在建声明;
(3)、拟派本项目的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岗位证书原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4年6-12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4)、南宁市以外的外地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经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
(5)、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介绍信和法人委托书原件;
(6)、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被委托人和手持介绍信人必须同一人。
4.2报名时间:2015年3月20日 08:00分至2015年3月26日 17:00分(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向武鸣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图纸及相关资料向业主单位获取,费用自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 09:30分,
地点:武鸣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武鸣县灵源路西段2号新五海桥头)。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冶区政府采购网、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武鸣工程建设信息网、武鸣县政府采购网http://113.12.71.10:8082发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武鸣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0771-6236997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鸣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武鸣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武鸣县城厢镇农坛路26号 地址:武鸣县灵源路西段2号
邮编:530100 邮编:530100
联系人:蒙文进 联系人:阮 汀
电话:0771-6212969 电话:0771-6230512
传真: 传真:0771-6230512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