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丰县2015年省级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广东省新丰县林业局委托,对新丰县2015年省级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XFJY2015—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丰县2015年省级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 地点 | 数量(亩) | 项目内容 | |
包组1 | 马头镇石角区 | 370 | 人工造林费用 | 林地清理 整地 苗木 栽植 肥料 当年抚育人工费 宣传牌 |
马头镇马头区 | 360 | |||
梅坑镇 | 1032 | |||
司茅坪林场 | 700 | |||
合计 | 2462 | |||
包组2 | 黄礤镇 | 1445 | ||
遥田镇 | 625 | |||
回龙镇 | 488 | |||
合计 | 2558 | |||
合计 |
| 5020 |
本项目将评选两个中标供应商,第一名为包组2中标供应商,第二名为包组1中标供应商。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见“九、公开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有工商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
4、供应商必须具备造林绿化丙级(含)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业务大厅)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 供应商须先将招标文件工本费转入指定银行【缴款人必须使用投标单位所在地开户银行的账户及名称转账到指定账号,不接受现金、现金汇票、汇票等交款方式(含不接受现金存入指定账户的缴款方式),并请注明“事由:(采购编号)招标文件工本费”。】,然后凭转账单领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1、需带有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等证明材料;
2、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点击打开链接);
3、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4、必须提供由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5、供应商必须具备造林绿化丙级(含)以上资质。
(上述材料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10日15时0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开标一室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4月10日15时0分
九、公开招标文件公示:(点击打开链接)。
十、开标评标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开标一室、评标一室。
电话:0751-2198023 电话:0751-6846826
传真:0751-2198023 传真:
联系地址: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广东省新丰县林业局
邮编:511100 邮编:511100
招标文件工本费、中标服务费缴纳银行信息:
户名: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2005072109022183925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丰支行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户名: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2005072129200001812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丰支行
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