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民政局中档平板火化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3-20 10:5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受汝阳县民政局委托,经有关单位批准,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汝阳县民政局中档平板火化炉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采购编号:汝采购[2015]012号
2、招标内容:1、中档平板火化炉1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具有平板炉、烟气净化处理系统的专业资质,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以上;所投产品须有中国殡葬协会颁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等;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有供货能力的供货商。
4、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标必须提供,开具日期以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盖章有效,售后不退。本次公开招标免收招标代理费和中标服务费。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20-3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照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办公楼4楼)。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4月14日下午3:00。
9、开标地点: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6楼开标室。
10、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0379-68210917 68216585(传真)
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韩先生 13949250898
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20日
1、采购编号:汝采购[2015]012号
2、招标内容:1、中档平板火化炉1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具有平板炉、烟气净化处理系统的专业资质,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以上;所投产品须有中国殡葬协会颁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等;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有供货能力的供货商。
4、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标必须提供,开具日期以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盖章有效,售后不退。本次公开招标免收招标代理费和中标服务费。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20-3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照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办公楼4楼)。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4月14日下午3:00。
9、开标地点: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6楼开标室。
10、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0379-68210917 68216585(传真)
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韩先生 13949250898
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