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2015年至201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WILLIS(招)-2015003保山市2015年至201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3〕1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云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23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4〕9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专题会议纪要》(
招标内容:
拟选定一家商业保险机构,具体经办保山市2015年至2019年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项目,并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和保山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履行保险责任,自负盈亏。
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在云南保监局公布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参加投标的子公司不超过一家。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网银、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转至下述账户:
账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账号:100764695070010002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15年3月23日至3月2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昆明市北京路898号颐高数码中心B座16D或保山市隆阳区隆阳路60号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农合办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发售文件不收取现金,需将招标文件款提前支付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账号:8320825973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 投标人出具的载有其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的基本情况函(加盖公章);
2)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出具的委派人员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介绍信(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4) 支付招标文件款的付款凭证原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供纸质文本和电子版本,纸质文本一正六副,电子版本需同时提供word和pdf格式,该两种格式的电子文件同时保存在两张光盘中。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1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以下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130号(数码港五楼)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15年4月16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130号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楼开标室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进行发布。
采购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隆阳路60号
联系人:熊积海
电 话:0875—2221083
采购代理机构: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执行机构: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898号颐高数码中心B座16D
联系人:杨俊
邮 箱:yangyj@willis.com
电 话:13888304304
传 真:0871-68274719
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