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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荔湾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划定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3-20 11:0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荔湾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划定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划定项目(重招)

项目编号:GZCQC1401FG12016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内容:作为广州市历史文化底蕴最为深厚的行政区,荔湾区现有区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111处(其中原荔湾区范围65处,原芳村区范围46处)。为完善现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措施;进一步提升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要求;在未来的城市规划体系中明确文物边界、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本项目将开展对荔湾区现有8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111处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的文物本体、临时保护范围和临时建设控制地带划定以及保护措施确定工作。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第三章 设计任务书》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2、投标人必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1)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3)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4)《公平竞争承诺书》。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登记表可直接上代理机构官网下载填写打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作为采购代理机构,我们没有权利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进行评断和论断,只有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才拥有评审和论断的权利)。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3月23日 08:30 至 2015年04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4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4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35769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金星升大厦7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文小姐 020-813062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020-83576900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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