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公路管理段全数字式电子汽车衡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镇海区公路管理段全数字式电子汽车衡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5-03-20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镇海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镇海区采购办批准,受镇海区公路管理段委托现就全数字式电子汽车衡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HZFCG2015004G004-2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主要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与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制造150T及其以上电子汽车衡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宁波市外的供应商在宁波应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1:30—4:00(北京时间,下同)。 2、领取地点: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317室。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应交验以下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政府采购报名介绍信》(格式见此公告后面的附件);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有效的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4月10日上午9: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开标厅三,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会于2015年4月10日上午9:00在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开标厅三进行,投标人可派在职正式职工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80元。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在2015年4月9日前以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纳。 账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 银行地址:镇海区车站路18号 账号:52030122000006527; 领取票据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四楼422室 领取票据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4-86294105 十一、业务咨询: 镇海区公路管理段: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285212 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294106 传真:0574-86276593 十二、质疑受理 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276053 传真:0574-86276593 十三、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镇海区采购办;联系电话:0574-86295936
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20日
附件:
政府采购报名介绍信 采购人、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兹有 同志,身份证号 ,职务 ,代表我单位前来你处领取 项目的政府采购文件。 我单位符合本项目采购公告所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各项条件,已对公告内容充分理解,如有不符,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镇海区政府采购报名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附后,请予接洽。
报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政府采购报名介绍信》原件必须在投标(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交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否则作投标(报价)无效处理。
镇海区政府采购报名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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