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WCG2014-592泉州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食品检测实验室改造设计方案采购--招标公告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关于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WCG2014-592)泉州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食品检测实验室改造设计方案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泉州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食品检测实验室改造设计方案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GWCG2014-592
二、项目名称:泉州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食品检测实验室改造设计方案采购
三、采购单位: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泉州市祥远路
联系人: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及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设计周期 |
一 | 泉州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食品检测实验室改造设计方案采购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项 | 设计总周期50个日历日。 其中:方案设计评标时提供; 方案设计的修改、深化、完善及定稿20个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30个日历日。 |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3)投标代表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上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法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均需签字或加盖私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
(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在泉州区域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5)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否则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26万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审核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支持网上下载,文件公告期间,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自行登陆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采购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报名费用及汇款底单发送至我司,并确认报名成功。标书每份100元。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及质疑将被拒绝。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
八、文件公告期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十、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开标室(东海滨城马可波罗豪园C幢308)。
十一、 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与我司联系:
联系人:
电 话:0595-22193717 传 真:0595-22208178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滨城马可波罗豪园C幢308室。
十二、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及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鲤城支行
账 号:13-510101040008079
开户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