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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西鑫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门头沟区小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建设配套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3-19 15:3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京西鑫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门头沟区小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建设配套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小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建设配套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H-2014-0422-4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依据京门预发【2013】第1号《门头沟区基本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及中介组织领域实行廉洁准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廉洁准入证明;

    6. 参加工程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除具有以上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水工建筑专业);     

(3)在北京市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六、 工程说明:本工程共分为二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依据京门预发【2013】第1号《门头沟区基本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及中介组织领域实行廉洁准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廉洁准入证明; 6. 参加工程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除具有以上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水工建筑专业); (3)在北京市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六、 工程说明:本工程共分为二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3月19日 15:28 至 2015年03月19日 15:28(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3月19日 15:28

五、开标时间:2015年03月19日 15:28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雪

项目联系电话:64956207-800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京西鑫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甲28号417室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蕊、刘红艳,010-698524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雪

代理机构地址: 64956207-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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