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医疗器械2015年度(第一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黄浦区医疗器械2015年度(第一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HPZFCG15-10036
招标项目:黄浦区医疗器械2015年度(第一批)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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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设备在内的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调试、验收
供货期(含安装调试):详见每个包件技术要求。
货物交付地址:用户指定地点(上海地区)。
二、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招标设备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代理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
4、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
5、需提供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SFDA)的复印件,并承诺中标后提供的设备将完全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年第276号令)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4年第16号令)的有关规定;
6、在上海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具备完整的技术服务团队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7、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登记与查询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8、投标人在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中心将通过司法检察机关予以核实)。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相应政策优惠。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2、招标设备为医疗器械的,报名时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代理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原件;
3、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报名时间、地点: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
五、答疑与澄清:
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于
六、投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黄浦区四川中路49号604室
七、开标时间、地点:
采购人:
黄浦区中心医院(地址:四川中路109号 联系人:王伟良电话:63212487);
黄浦区外滩社区服务中心(地址:宁波路321号 联系人:常洪起 电话:63526990-209);
黄浦区香山中医医院(地址:复兴中路528号 联系人:劳素瑛电话:53061730);
黄浦区传染病医院(地址:中山南一路256弄 联系人:梁海林电话:13816670291);
黄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斜土路309号联系人:姜钰杰 电话:63013388)。
集中采购单位: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四川中路49号608室
联系电话:63235971
联系人:曹喆彦
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