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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消防局春潮、金汇、嘉定新城和西工一新建消防站消防器材装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SITC招标编号:14104205)

作者: 发布于:2015-03-19 16:3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日期:2015319

招标编号:14104205

1. 上海市消防局(招标人)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机构)就春潮、金汇、嘉定新城和西工一这四个新建消防站所需的消防器材装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以下包件,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包件的一个或多个包件提交密封投标:

包件一:水带原料

包件二:供水器材

包件三:救援头盔

包件四:消防服装

包件五:空呼装备

包件六:电绝缘装具和一级化学防护服

包件七:救援装备

包件八:拉梯和安全绳

包件九:氧呼装备

包件十:检测和测量装备

包件十一:破拆工具

包件十二:起重气垫

包件十三:大型照明灯

包件十四:小型照明灯

包件十五:人员防护装备

包件十六:危险处置器材

包件十七:堵漏排烟装备

包件十八:消防枪炮

包件十九:消防泡沫液

包件二十:杂项器材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以下地址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

2.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包件一、包件二、包件十三、包件十四、包件十九的投标人必须为该包件内所有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  除以上五个包件之外的其余包件的投标人可以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也可以是投标产品的代理商,当产品不是投标人自行生产的时候,须根据“第二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的要求,提供相应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授权书;

(3)  各投标装备的制造商应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处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4)  各包件投标人的注册资本均应不低于35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为准,如投标人企业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须提供不低于35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证明);

(5)  各包件投标人均应有至少2年以上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

(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从2015319至投标截止(公休日除外)每天9:0011:3013:0016:3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套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每个包件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前提交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 兹定于20154139:30时(北京时间),在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1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上海市消防局

详细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229

邮政编码:200051

电话号码:021-28955398

传真号码:021-28955399

电子信箱:gongyingzhan119@126.com

联系人:陆洲

 

招标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

邮政编码:200040

电话号码:021-62791919×196121

传真号码:021-62791616×196

电子信箱:panfei@shabidding.com

联系人:潘飞、甘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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