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水利局长乐市防汛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一、二期)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长乐市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乐市防汛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一、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乐市防汛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一、二期)
项目编号:FJSXZB2015009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长乐市防汛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一、二期) | 1批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857380 | 37000.00 |
交货及安装实施地点:长乐市水利局(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
交货期:先签定合同,具体交货时间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收到具体交货时间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招标人验收。 | |||||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金额10%货款,所有货物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75%货款,正常运行一个月后付合同总金额10%货款,5%的余款于正常运行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一周内付清。 | |||||
注: 1、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功能要求应在投标文件中逐项答复,说明是否能满足要求,该说 明可包括图片、说明书、技术特征、功能列表等,以便评委会能对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做出准确判断 和评估。 3、投标人应以包括产品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产品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测、培训、关税(若有)、保修、检测费、外贸代理费(若有)、税金以及相关费用等一切费用。 4、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5、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项目未办理进口审批手续,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7、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以解答。 |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③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2)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投标人所投数据维护计算机、数据维护笔记本电脑、彩色打印机必须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须提供所投数据维护计算机、数据维护笔记本电脑、彩色打印机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复印件、所投投数据维护计算机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中所在位置复印件;(4)数据维护计算机、数据维护笔记本电脑、彩色打印机、功放须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5)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②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人上一年度的缴税凭证。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须为国家社保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且缴费单位与社保机构均盖章)。(原件备查,必要时可至社保官网查询真伪。)。(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非投标专用章或业务章等,以下同),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3月20日 08:00 至 2015年04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4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4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斌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0011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长乐市水利局
采购人地址:长乐
采购人联系方式:0591-876001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蓝斌 0591-8760011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