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指挥平台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指挥平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指挥平台
项目编号:RWZFCG-2014-338-2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合同包:1
项目名称:数字化综合管理服务指挥平台(一期)
数量:1项
主要技术规格: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3月19日 16:40 至 2015年03月25日 16:4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3月26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3月26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通信运营商、代理商或拥有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拥有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拥有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无需);
(6)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需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具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5、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等认证),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不满足以上条款的视为无效投标。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项目联系电话:0519-8754226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人联系方式:0591-248766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591-8754226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