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扶绥县福宁路西段、东段道路设计项目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扶绥县福宁路西段、东段道路设计项目已由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扶发改核准字(201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扶绥县福宁路西段、东段道路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鼎策ZB-2014-333
建设地点:扶绥县
建设规模:福宁路西段(福随大道至白岭路)长1156米,宽40米;福宁路东段(公明路至华阳路)长2006米,宽40米。项目建安投资约11000万元,其中福宁路西段建安费3500万元;福宁路东段建安费7500万元。
设计工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扶绥县福宁路西段、东段道路设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工程概算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
3、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6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进行现场报名和[H1] 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不含图纸等材料),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由本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担任本项目设计总负责人[A2] 的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原件。(注: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10日15:00 时整,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www.gxcic.net/)上发布及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粘贴公示。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扶绥县松江街2号 地 址:南宁市滨湖路55号南湖国际广场
6号楼404、504房
邮 编: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程工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771-7510128 电 话:0771-5766534
2015年 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