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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配送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3-19 15:0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永胜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配送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YS2015-ZB033永胜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配送公开招标采购项目,2015年3月18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发生变动,现发布更正公告,原公告作废。
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有关规定,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永胜县教育局委托,对“永胜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配送”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YS2015-ZB033
2.2项目名称:永胜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配送
2.3招标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米、面、油、肉按在校学生人数及消量配送到学校,以各乡(镇)月末超市价格折让,没有超市的乡(镇),以乡(镇)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成交价折让。
2.4采购预算:一标段8616300.00元,二标段:1148810.00元,三标段:4595360.00元,四标段:8616300.00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关于供应商资格的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完成公开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投标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粮油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4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具有长期供货能力。
3.5配送给学校学生食堂的米、面、油、必须具有QS标志,从事米、面、油生产或经营三年以上,具有合法的生产或经营资格,具有法人资格,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3.6配送给学校学生食堂的肉类,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或经营资格,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必须是动检所备案的合格的屠宰企业,并提供动检所出具的相关合法的屠宰证件(许可证、健康证、场地证、防疫证)
3.7投标人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8投标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且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3.9投标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仓储、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能力、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
3.10投标商,必须承诺设置固定的符合技术要求的仓储场所和运输车辆等相关配套设备(请提供承诺及权属证明材料)。
3.11投标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内所承担过类似或同类项目的业绩。(资产负债表等会计资料证明)
3.12投标商近3年在国家质量抽检中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3.13投标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14投标企业注册资本必须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3月19至 2015年3月2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应亲自到场持以下证件到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4.1面油类
4.1.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1.2税务登记证(原件)
4.1.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1.4法定代表人证件(法人亲自领取)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证件(授权代理人领取)
4.1.5粮油经营许可证
4.1.6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1.7食品流通许可证
4.1.8食品卫生许可证
4.2肉类
4.2.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2税务登记证(原件)
4.2.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2.4法定代表人证件(法人亲自领取)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证件(授权代理人领取)
4.2.5定点屠宰许可证
4.2.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上述证件同时提交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一套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 9日上午9:00时,地点为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5年4月9日上午9:00时,在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参加。
7.联系方式
地 址:永胜县永北镇文明南路
 
采购代理机构: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永胜县永北镇民主广场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胜支行
开户名称: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3001746139051005098
项目组织:和盛菊    
联系电话:6526810
报名地址: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一总则
本次招标的项目及范围为:永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配送
配餐范围包括:
标段
物资名称
采购数量(市斤)
学校数
学生数(人)
备注
一标段
标二籼米
2872100
121
28721
1、乡(镇)学校明细见附表
2、采购数量会随学生数量增减和学生加餐情况会有小幅变动
二标段
特一粉
229768
三标段
二级菜籽油菜油
574420
四标段
 肉
861630
 
说明:
1、报价均为送货至约定地点包含运输、装卸费、税费等在内的含税价,物
名称由投标商详细填明。
2、本次投标以市场价下浮率为基数,中标价精确到确(0.1元)。
3、物资配送时间:投标人自报配送时间表,供货、交货、复称、验收等给学校物资保管员。
4.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1、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有关质量标准的农副产品。
2、所有货物在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货物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数量、质量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
3、投标人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4、*号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全部响应,如不响应将较大影响技术得分。
二、技术要求:
本次采购货物是非转基因食品,严格达到国家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包装,质量符合国家GB8607国家标准要求。
1.大米:要求米粒要饱满,颗粒没有生霉,无其他杂质、碎米等。大米达到GB 1354-2009国家标准,每一批次大米要有质检报告,质量等级二级,色泽、气味、口味正常。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QS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25公斤袋装。
2.面粉:含水量应在12-13%之间,颜色正常,每一批次面粉要有质检报告,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色麸星;气味、口味正常,面粉达GB8607国家标准,质量等级一级;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QS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25公斤袋装。
3.菜油类:无酸败、焦糊及其它异味,色泽透明均匀,不含异物。菜籽油GB 1536-2004国家标准,每一批次油类采购要有质检报告,质量等级二级,包装上有注册商标及QS标注,油5升桶装
4.鲜肉在屠宰环节加工中采用良好的卫生操作规范,尽可能防止胴体表面的微生物的污染及交叉污染,屠宰过程中要用消毒水冲洗, 技术处理冷鲜肉,通过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检验合格,然后进行分部位、剔骨、分割, 然后进行精加工车间,保鲜,包装,配送冷鲜肉。
三、服务要求:
1、中标方在每次供货时,必须随货附送该批货物的检验合格证;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再次进行检测,由双方共同委托永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如该批大米符合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则检测费用由招标方承担,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则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并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收归招标方所有。
2、投标方如果中标,须按规定时间供货,不得延误。如果因此影响招标方食堂正常供餐,造成损失由中标方负责赔偿,并作违约处理。
3、本次采购的货物,供货商按招标方(学校)消耗需求配送到学校。每周至少配送一次。
4、招标方如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要求与样品不一致,招标方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中标方必须立刻执行,并保证不影响招标方正常供餐,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负责赔偿;更换或退货过程中所产生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否则,履约保证金收归招标方所有。
具体方案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四、验收
1.投标人应给出项目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
2.验收由招标人、中标人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食品安全协议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
3.每批次配送货物由学校食物保管员、验收员进行复称验收及中标人在验收入库单上签名。验收入库单作为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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