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教育局教学仪器、音体美劳卫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华安泰恒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五莲县教育局的委托,就其五莲县教育局教学仪器、音体美劳卫器材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五莲县教育局 联 系 人:梁乃军
联系地址:五莲县文化路59号 联系电话:0633-5222201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华安泰恒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烟台路与泰安路交汇处207号贵和大厦704室
联 系 人:安聪、孙国栋、李筱淇
联系电话:0633-8857129
电子信箱:rzhuaantai@163.com
开户银行:日照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华安泰恒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银行账号:810101301421003793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五莲县教育局教学仪器、音体美劳卫器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WL-ZFCG2015-019
招标项目内容:本项目分七个包进行采购。分别是第一包:小学教学仪器采购505345.9元;第二包:初中教学仪器采购422499.48元;第三包:高中教学仪器采购805149.1元;第四包:音乐器材采购550000元;第五包:美术器材采购1307629元;第六包:体育器材采购637087.2元;第七包:劳卫器材采购352651.5元。包括上述仪器等的采购、指导校方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注:投标人最多只能同时对两个包进行报名、投标,最多只能中标两个包。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
2、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技术和服务不是投标人所拥有的,则须具有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授权经销商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将统一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如发现投标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5年3月19日至2015年3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至11:30、14:00至17:00。
2.地点:山东华安泰恒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照市泰安路贵和大厦704室)。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的在投标人单位投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5年4月8日09:00-09:30,招标代理机构在五莲中学餐厅楼礼堂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8日09:30。
八、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于2015年4月8日09:30在五莲中学餐厅楼礼堂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