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一号主楼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20150017
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一号主楼消防改造工程”已经立项。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将军路校区一号主楼消防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J2015016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工程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
5、建设内容: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改造
6、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7、工期要求:90天
8、工程估算价:略
9、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10、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承包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2.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申请人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
4.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报名方法:
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投标申请承诺、身份证到报名处报名。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似工程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资格审查方法:
1.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372号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为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
3.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报名单位必须对上述必选条件做出承诺,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章。
4.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为:
(1)公司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一个以上项目)的证明材料。
注:①类似工程指2012年1月1日以来承包过100万元以上的相似工程,并投入使用1年以上。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当合格的投标报名人数量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将先减少可选条件,再逐步减少或降低必选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进行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三家为止。
2.本工程不随机抽签,将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其它:
①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②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
③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④资格预审过程中涉及到本市的企业信誉、业绩方面的情况,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该部分业绩材料企业可不再提供原件)。
六、其他
1.本项目报名和资格预审同时进行,报名时递交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2.贵公司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须编制目录、标注页码、装订成册并注明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所报送的资格材料还须交验原件。
3.资格预审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4.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全部文件不予退还。
5.投标申请人应承担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七、报名时间、地点、地址、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自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3月25日止;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
2、报名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行政楼二楼211室
3、报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校区
4、联系电话:025-84896119 周老师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采招办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