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公安局空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元谋县公安局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经元谋县财政局批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元谋县公安局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云旺招CG2015-012;
1.4.招标范围:单冷式空调设备一批,能效等级为3级。其中:1P挂式空调机7台及安装和管道加改;1.5P挂式空调机63台及安装和管道加改;2P柜式空调机13台及安装和管道加改;3P柜式空调机27台及安装和管道加改;空调管道一批。
1.5.本招标项目上限控制价为:362340.00元;其中:1P挂式空调机每台1850.00元,1.5P挂式空调机每台2230.00元,2P柜式空调机每台4550.00元,3P柜式空调机每台5250.00元,空调管道一批8000.00元。
1.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7.交货期:2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
1.8.交货地点:元谋县公安局新办公大楼。
2、资金来源: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装备款。
3、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3.2.营业执照注册具有招标货物经营范围、具有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3. 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合格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受贿档案查询记录》(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于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3月22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到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元谋县元马镇龙井街8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份,售后不退。同时提交以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后交代理公司留存。
6、开标时间:2015年4月8日15:00时。
7、开标地点: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元谋县元马镇龙井街82号)。
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元谋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元谋县元马镇龙川街78号 地 址:楚雄市文鼎路
汇东胜景小区南门357栋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 系 人:王兴亮
电 话:13658780037 电 话:13987082984
2015年3月 18日